發布時間:2018年06月26日
證券代碼:600539 證券簡稱:*ST獅頭 公告編號:2018-073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8年5月14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濱河西路51號摩天石小區3號樓101室公司會議室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
12
2、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股)
115,643,419
3、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50.2797
(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
式進行表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公司董事長曹志東先生出差在外,其委托了董事張澤林先生主持本次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同時,公司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推選董事張澤林先生主持本次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長曹志東先生、獨立董事儲衛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參加現場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公司職工監事傅葉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參加現場會議;
3、 公司董事會秘書鞏固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總裁顧敏先生、副總裁郝瑛女士、財務負責人王翠娟女士列席了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公司201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2、 議案名稱:《公司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3、 議案名稱:《公司2017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4、 議案名稱:《公司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5、 議案名稱:《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6、 議案名稱:《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819
99.9389
70,500
0.0610
100
0.0001
7、 議案名稱:《公司關于計提商譽減值準備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8、 議案名稱:《關于補選吳旭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股東類型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A股
115,572,919
99.9390
70,500
0.061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議案
序號
議案名稱
同意
反對
棄權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票數
比例(%)
6
《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6,200
8.0729
70,500
91.7968
100
0.1303
7
《公司關于計提商譽減值準備的議案》
6,300
8.2031
70,500
91.7969
0
0.0000
(三) 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共審議8項議案,所有議案均為普通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會議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1/2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本次股東大會需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為:議案6、議案7。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
律師:郭文杰、賈燃
2、 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