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年06月26日
證券代碼:600539 證券簡稱: *ST獅頭 公告編號:臨 2018-071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業績承諾補償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龍凈水業業績承諾補償事項概述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獅頭股份”)于2016年11月5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收購浙江龍凈水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凈水業”)70%的股權,龍凈水業成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與龍凈水業出讓方(指傅軍敏、錢建斌、王建均,下同)簽訂了《股權收購協議》和《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出讓方承諾龍凈水業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實現的合并報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890萬元、人民幣1,130萬元、人民幣1,460萬元,且龍凈水業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當期期末累積實際凈利潤將不低于當期期末累積承諾凈利潤。
根據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龍凈水業2016年度審計報告》、以及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0日出具的《龍凈水業2017年度審計報告》,龍凈水業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為9,038,769.99元,2017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為5,498,603.46元,前述2016年度、2017年度累計實現凈利潤為14,537,373.45元,低于業績承諾金額5,662,626.56元。根據《股權收購協議》和《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約定的業績盈利補償計算公式,傅軍敏、錢建斌、王建均應共同向獅頭股份補償18,907,965.68元,并應于龍凈水業2017年度審計報告出具日(即2018年4月20日)后10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至本公司。
二、龍凈水業業績承諾補償事項的進展情況
本公司在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龍凈水業2017年度審計報告》后,于2018年4月21日、2018年5月3日分別向傅軍敏、錢建斌、王建均發送了《關于浙江龍凈水業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末凈利潤差額說明的告知函》和《關于盡快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的告知函》,傅軍敏、錢建斌、王建均已知悉了龍凈水業未完成承諾業績事宜及具體的業績補償款金額。2018年5月4日,公司收到傅軍敏、錢建斌、王建均共同出具的《復函》,《復函》中關于業績補償事宜的主要內容為因其自身原因無法一次性支付業績補償款,希望通過分期補償的形式來實行賠付。
公司在收到上述《復函》后,與出讓方就業績補償事項進行了深入溝通,出讓方表示同意支付上述業績補償款,并表示將努力籌措資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業績承諾補償款380萬元,其中,收到傅軍敏業績承諾補償款240萬元,錢建斌業績承諾補償款70萬元,王建均業績承諾補償款70萬元。龍凈水業出讓方表示將繼續積極籌措資金,支付剩余業績承諾補償款合計為15,107,965.68元。
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公司將持續督促龍凈水業出讓方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催促其盡快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及確定后續支付計劃,公司也將及時披露進展情況。
特此公告。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