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年06月26日
證券代碼:600539 證券簡稱:獅頭股份 公告編號:臨 2018-051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修改了政府補助會計處理方法及列報項目。公司2017年取得的政府補助適用修訂后的準則, 2017年1月1日起未來適用,不需對比較信息追溯調整。
2、財政部于2017年5月16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對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3、根據財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發布的《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將部分原列示為“營業外收入”及“營業外支出”的資產處置損益調整至資產處置收益列報。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根據上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變更公司會計政策,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變更日期
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時間開始執行前述會計準則,對相關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三)變更前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公司采用中國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四)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公司按照財政部發布的印發關于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執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根據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規定,公司調減2017年度營業外收入0元,調增其他收益0元。該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公司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無需進行追溯調整。
2、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規定,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目前公司暫未涉及《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規定的此類事項。
3、根據財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發布的《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 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的規定,公司調增2017年度資產處置收益0元,調減2017年度營業外收入0元;調增2016年度資產處置收益19,477,411.61元,調減2016年度營業外收入19,477,411.61元。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會對公司損益、總資產、凈資產產生影響。
三、審批程序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四、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
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規定,有利于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全體成員一致同意對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規定,有利于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對會計政策進行變更。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財會[2017]13號)、《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財會[2017]15號)、《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規定,有利于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4月24日